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试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的请示》(津住建建市报〔2020〕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改革试点。请按要求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有重大问题请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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