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规定,决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 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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